首诊负责制度如何界定首位接诊医师?
答: ( 1 ) 患者完成门急诊挂号并到达诊 室后, 首先接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 首位接 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不包括医师接诊未挂号 患者、 患者所挂就诊号与所接触的医师不符 或与科室 (专科 ) 不符的情况。 ( 2 ) 急危重症需抢救的患者的首位接 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 不受其是否挂号, 挂 号与医师、 科室或专科不符的限制。 ( 3)涉及多科室的急、 危重患者抢救, 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 除首诊科室 主持诊治外, 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急、 危 重患者抢救制度, 协同抢救, 不得推诿, 不 得擅自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