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邀请外院有资质或具备能力条件的医生来院,或者引进有资质或具备能力条件的医师进院后开展首次应用的新技术或新项目,是否需按照新技术和新项目的准入要求进行审查和监管? 答: 需要。 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的论证范围不仅仅是诊疗医师资质和技术能力 , 需同时评估所涉及的医疗仪器、 药品、 试剂、 环境和其他参与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等, 是 否满足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