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是什么?
答: 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 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根据原卫 生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 年 4月 2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84 号发布 ), 根据安全性、 疗效、 细菌耐药性、 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
非限制使用级: 经过长期临床应用证明 安全、 有效, 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价 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 物目 录,《 国家处方集》和 《国家基本医疗 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收录 的抗菌药物品种。 限制使用级: 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 对病原菌耐药影响较大, 或者价 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 应, 不宜随意使用; 抗菌作用较强、 抗菌谱 广, 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 药的; 疗效、 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 不优于现用药物的; 新上市的, 在适应证、 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 价格 昂贵的抗菌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