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查房制度为什么要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 查房?

答: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科室主 任是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所有 本科室的诊疗活动应在科主任领导下完成, 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科主任根据科室 1病区床位、 工作量、 医师的专业资质层次和能力等要素可组建若 干个医疗团队 (或称主诊医师制、 医疗组长 制、 主任医师制等 ), 指定医疗团队的负责 人 (含医疗组长、 主诊医师和带组的主任医 师 /副主任医师等 ) , 中间级别和最低级别 的医师可参照职称、 个人技术能力等因素选 拔和认定, 报医疗管理部门审核和相关委员 会批准并定期调整。 科主任可以同时担任医 疗团队的负责人。

医疗团队的负责人应对本团队经治患者 的诊疗活动承担责任; 为确保医疗质量与安 全, 医疗管理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有明确 的岗位职责与技能要求。 医疗团队的组织模式可以多样化, 应 根据本机构的功能任务、 专业设置、 医疗资 源分布以及科研教学需求等要素, 确立适合 于本医疗机构运行需要的三级查房和诊疗责 任体系 , 应采用本机构官方文件形式予以公 布, 医疗管理部门应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