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是否允许进行电话会诊?

答: 医疗机构内的会诊, 属于医师诊疗行为范畴,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规定, 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 故医师必须到现场亲自诊查患者, 不允许以电话形式进行会诊。若遇有紧急抢救, 可以在电话中先进行病情交流, 同时尽快赶到现场会诊。电话交流不能代替急会诊10分钟内到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