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基本要求
1.会诊范围, 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 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病情紧急程度, 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 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 普通会诊应当在会 诊发出后 24 小时内完成。
- 医疗机构应当 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 写规范, 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 原则上, 会诊请求人员应当 陪同 完成会诊, 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 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 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 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