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和交接班制度何谓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

答: “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 “ 是指注册 在本医疗机构 (含区域注册 )且接受本机构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管理的医务人员。进修医 务人员、 对口帮扶医务人员等按照国家医务 人员注册相关规定不需做注册变更的, 经医 疗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 人员管理参与值班。 但进修医师在进修期间 的前 3个月 , 原则上不安排单独值班。

非本医疗机构的规培人员符合下列条 件: ①取得执业医师证书; ②在本医疗机构 注册; ③在本机构规培满 1年。 经医疗管理 部门考核合格后, 可按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 管理参与值班。

属于本医疗机构编制内的规培人员, 应根据其临床能力, 由科室申请, 医疗管理部门 审批后可以安排单独值班, 但应该有一定的 加强培训阶段, 具体培训时间由本机构确定。